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淄博汇江印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淄博汇江印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垫付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共计62771.3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69元,减半收取计685元,由淄博汇江印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25
发布日期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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