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龙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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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继续冻结被申请人上海斐业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66,118.86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人民法院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7-02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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