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临夏县恒屹水利水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康乐县人民法院(2020)甘2922民初40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康乐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临夏县恒屹水利水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予以退回,上诉人康乐县水务局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0-09-04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