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内蒙古蒙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内蒙古蒙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10月14日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317.28元、垃圾二次清运费60元; 二、驳回原告内蒙古蒙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元,由被告***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9-22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