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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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长春市博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北京鑫融合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榕宸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青岛榕宸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告预缴案件受理费22800元,保全费5000元(未采取保全措施)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12-21 |
发布日期 | 2019-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