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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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攀枝花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法院 | 米易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米易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0421执恢319号 蒋永国、攀枝花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李海安、刘月良、王礼军: 蒋永国与攀枝花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李海安、刘月良、王礼军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28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73792元,执行费992元、执行款72800元。本院已于2020年9月23日将该款转付给蒋永国。至此,蒋永国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川0421民特258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