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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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经典建设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洛阳支行账号35×××2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环球金融中心支行账号12×××9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城支行账号41×××12、中信银行北京金泰国际支行XXXXX、沿海绿色家园发展(武汉)有限公司名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账号41×××4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山大道支行账号17×××6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常青花园支行17017501040003145内存款人民币1,140,000元。 上述保全标的价值累计限额1,140,0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