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省家具行业协会 南京金榜麒麟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对原告南京金榜麒麟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的“麒麟”【商标注册号:6704577】、“麒麟Kylin及图形”【商标注册号:270870】商标的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行为;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南京金榜麒麟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17000元。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00元,由原告金榜公司承担1050元,被告***承担4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四份,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