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阳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阳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1823执恢43号 刘志文: 陈远奏: 本院依法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志文与被执行人陈远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02)阳法经初字第13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号:(2002)阳法执字第292号、(2017)粤1823执恢58号、(2018)粤1823执恢67号、(2020)粤1823执恢43号。经执行,被执行人陈远奏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该案作执行完毕结案,故本院对该执行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