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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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95500元及利息(以95500元为本金,自2020年9月5日起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年息6%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51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1105元,原告***负担4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9-17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