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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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不得执行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989号“龙城御苑”5号楼1单元10层02户、5号楼2单元10层02户(即原被告所称滨海大道“龙城御苑”5号楼1单元1002户、5号楼2单元1002户)房产。

案件受理费27466元,由被告***、被告山东金铭担保有限公司各负担1373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以对方当事人的人数为基数增加三份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2-17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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