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中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蓬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川1323执820号 梁兴民、刘晓莉、四川中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梁兴民、刘晓莉与被执行人四川中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经执行,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2020)川13民终98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支付义务,本案了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