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巴中市金华建筑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法院 南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南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922执144号

蒲仕巧(申请执行人)、巴中市金华建筑有限公司、王俊(被执行人):

蒲仕巧与巴中市金华建筑有限公司、王俊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3351.3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0000.00元,未执行到位的43351.33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0年9月28日将该款转付给蒲仕巧(申请执行人)。至此,蒲仕巧(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川1922民初161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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