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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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2019)鄂0704民初3670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70000元、利息27577元,合计97577元(暂算至2019年11月15日止)。后期利息按照年利率18%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利息12812元,合计42812元(暂算至2019年11月15日止)。后期利息按照年利率18%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四、驳回***对***、***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009.00元,减半收取1504.50元,财产保全费1270.00元,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3009元,由***承担2000元,***、***承担100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日期 | 2020-1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