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2019)鄂0704民初3670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70000元、利息27577元,合计97577元(暂算至2019年11月15日止)。后期利息按照年利率18%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利息12812元,合计42812元(暂算至2019年11月15日止)。后期利息按照年利率18%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四、驳回***对***、***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009.00元,减半收取1504.50元,财产保全费1270.00元,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3009元,由***承担2000元,***、***承担100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8-17
发布日期 20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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