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无锡融创景运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0213民初10202号 原告:无锡融创景运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顾国华,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无锡融创景运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9日立案后,原告无锡融创景运置业有限公司经本院通知,未缴纳诉讼费。 本案按无锡融创景运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赵冬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谢张真 书记员梁迦 |
| 裁判日期 | 2019-09-27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