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保全财产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

保全财产通知书

(2020)皖1622执保313号

丁云、葛海燕:

本院根据丁云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于2020年6月2日作出(2020)皖1622民初390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于6月4日查封葛海燕位于金色家园小区房产,证号:201505250003;另查封葛海燕位于蒙城县皖北汽配酒店A区房产,证号:皖(2017)蒙城县不动产权第0007685号;查封丁云与陈友利用于担保的位于蒙城县一中学府房产,证号:201212060002。上述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丁云需要延长保全期限的,必须在保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的书面保全申请,否则因逾期提出申请而导致上述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法律后果,由丁云承担。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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