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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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黑0206民初154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 被告:***,男,55岁,汉族,无职业,住***。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9月25日立案。原告***在收到本院送达的诉讼费预缴通知单后,明确表示不预缴案件受理费,并于2020年9月25日提出撤诉申请。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周姗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杜洪达 |
裁判日期 | 2020-09-28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