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一审终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院 逊克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逊克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0)黑1123民初262号

原告

董秀杰,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小学文化,现住逊克县。

被告

王浩,男,****年*月**日出生,达斡尔族,农民,中专文化,现住逊克县。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返还大豆种植补贴2360元。

本院于2020年9月11日对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王浩于2020年12月1日前给付原告董秀杰大豆种植补贴2,36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00元,由被告王浩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王双亭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

书记员董玉超

裁判日期 2020-09-11
发布日期 2020-09-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