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一案 (2)

发布于:2020-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院 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贷款本金18985.09元,利息及其他费用4856.36元,共计23841.45元(截止2020年8月6日)。

申请费132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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