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犹县三星建筑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上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犹)人社监理字[2019]019号行政处理决定准予强制执行,由被申请执行人上犹县三星建筑有限公司依法支付肖志连工资3000元。

申请执行费50元,由被申请执行人上犹县三星建筑有限公司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9-16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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