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30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2017)京02民终4055号案件执行款198262.04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利息(以198262.04元为基数,自2017年11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四千三百零八元,由***负担四千二百五十九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由***负担四十九元(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09-29
发布日期 2020-09-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