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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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津0105民初2573号之一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现在天津市滨海监狱服刑。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8日立案。2020年8月24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972元,减半收取计1486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罗蕾 审判员杨静恬 审判员唐明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鲍莉莹 |
裁判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