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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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2019)湘0124民初3361号民事判决; 二、限宁乡市公安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赔偿***134592.8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236元,减半收取618元,由宁乡市公安局负担500元,由***负担11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36元,由宁乡市公安局负担500元,由***负担73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