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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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洪阳冶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750000元,冻结期限至2020年7月9日止。 案件申请费4270元,由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7-24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