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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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车辆损失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湖南圣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本次交通事故而造成的损失人民币640573元; 二、驳回原告湖南圣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3825元,减半收取6912元,由原告湖南圣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912元,由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公司负担6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