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榆林市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中心支公司
陕西日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县支公司
榆林市天佑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陕西省佳县人民法院(2019)陕0828民初134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及案件受理费部分;

二、变更陕西省佳县人民法院(2019)陕0828民初134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县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榆林市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000元、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损失险保险金额内赔偿榆林市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76168元,合计赔偿榆林市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77168元。

上述履行内容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佳县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三、驳回榆林市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一审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1010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佳县支公司负担710元,榆林市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3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15
发布日期 2020-09-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