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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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黄石金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阳新县佳合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黄石市金世纪汽修有限责任公司 黄石市金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担保人唐瑞平名下坐落于黄石市西塞山区八卦咀曹新湾1号房屋(黄房权证2002西字第××号,建筑面积1833.60平方米),查封期限三年。 二、查封被申请人***名下鄂B×××××号车辆,查封期限二年。 三、查封被申请人黄石市金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名下鄂B×××××号车辆,查封期限二年。 四、查封被申请人黄石市金世纪汽修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鄂B×××××号车辆,查封期限二年。 五、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260万元,查封期限三年。 六、查封被申请人金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黄石市陈家湾街道办事处慈湖堤8号城镇住宅用地[黄石国用(2015)第00171号],查封期限三年。 七、查封被申请人阳新县佳合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到期债权160万元[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2017)鄂0203民初1642号民事判决书、(2019)鄂0203执7号执行裁定书],查封期限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28 |
| 发布日期 | 2020-1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