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黄石市鑫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黄石市天畅输送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鄂0202执恢177号 汪光亮、黄石市天畅输送机械有限公司、黄石市鑫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汪光亮与被执行人黄石市天畅输送机械有限公司、黄石市鑫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执行,被执行人黄石市天畅输送机械有限公司、黄石市鑫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全部法律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