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潍坊铭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潍坊铭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河间市建国汽车电线厂价款1740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8.0元,由被告潍坊铭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08 |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