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夏天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贺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宁0122民初4899号

原告:宁夏天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李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大专文化,群众,现住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

被告***,公民身份号码×××,现住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小额诉讼程序

立案时间:2020年9月9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许原告宁夏天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诉。

裁定结果:裁定准许撤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宁夏天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尹晓静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刘艳丽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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