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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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郑州宜方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郑州宜方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19816.2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00元,由被告郑州宜方置业有限公司负担231.19元,由原告负担468.8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26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