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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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郑州市长龙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汇金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原告***与被告郑州市长龙实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4日签订的编号为CLGC-0775-1、CLGC-0776-1的《商铺认购合同书》; 被告郑州市长龙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购房款210420元,并支付违约金42084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00元,由被告郑州市长龙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二份,上诉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