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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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续行冻结被申请人***、***、湖北光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090000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21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