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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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沃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启东市恒发贸易有限公司城南加油点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681执2353号 申请执行人启东市恒发贸易有限公司城南加油站与被执行人江苏沃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0)苏0681民初17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江苏沃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积极配合我院工作,并于2020年9月15日主动将798900.12元打入本院账户,我院将其中788882.12元发放给申请人启东市恒发贸易有限公司城南加油站,10018元转为执行费,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启东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