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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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创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安鑫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与佛山市南海区越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补充合同》[合同编号:南海越秀(桂城)商租合字(2018)第005号]、***与佛山市创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悦汇天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编号:南海越秀(桂城)商管合字(2018)第005号]; 二、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结案,案件受理费2338.24元,减半收取计1169.12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09-1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