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佛山市创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安鑫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与佛山市南海区越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补充合同》[合同编号:南海越秀(桂城)商租合字(2018)第005号]、***与佛山市创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悦汇天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编号:南海越秀(桂城)商管合字(2018)第005号];

二、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结案,案件受理费2338.24元,减半收取计1169.12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09-10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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