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0-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那坡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桂1026执保36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黄美艳与被申请人李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黄美艳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本院于2020年9月14日作出(2020)桂1026民初11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对被申请人价值1,288元的财产进行保全,保全期限为一年。

本院于2020年9月28日召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进行调解,双方于当日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于当日将其义务履行完毕,并申请解除对其财产保全措施。经审查,本院于2020年9月29日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本案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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