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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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金湖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500元,减半收取42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裁判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