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金湖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法院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500元,减半收取42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裁判日期 2020-09-01
发布日期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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