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石家庄林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石家庄金隅旭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石家庄林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桥西区分公司 石家庄金隅旭成混凝土有限公司辛集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家庄林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桥西区分公司、石家庄林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09808.96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3月13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止)及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13 |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