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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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中基(北京)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海沧营销服务部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中铁中基(北京)贸易有限公司、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的财产,限额52225191.94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22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