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5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弘森创新真空镀膜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被告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8日作出的京通宋限拆字[2019]第038号《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限期拆除决定书》违法。

案件受理费五十元,由被告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五十元,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09-29
发布日期 202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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