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案件结果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南昌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南昌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果通知书

(2020)赣0121执保419号

我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陈贵仁申请龚志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南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赣0121财保7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9月2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现将执行结果通知如下:

2020年9月25日,解除龚志鹏的赣A×××××号小型轿车的查封。

审判员  万利平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李 琴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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