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集钧(上海)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友华照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优赛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集钧(上海)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北京友华照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合同价款389,600元及利息(以389,6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北京友华照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716元、保全费2,563.9元(已预交),由北京友华照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负担294.7元,由集钧(上海)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5,985.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并给付北京友华照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6 |
| 发布日期 | 2020-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