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津0102民初5832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

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

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住***。

负责人:孟显虎,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被告***、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2日立案。因***未在本院规定的期限内交纳诉讼费用,故本案应按撤诉处理。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万永革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周立芳

书记员薛彤

裁判日期 2020-08-12
发布日期 202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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