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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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青0202民初1735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青海省乐都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青海省乐都区。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通知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钱索南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 书记员赵久斌 |
裁判日期 | 2020-09-16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