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廊坊市中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武清下朱庄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津0114民初8912号

原告:廊坊市中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武清下朱庄分公司,住***。

负责人:李云乐,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辛玉卓,河北行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大尉,河北行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廊坊市中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武清下朱庄分公司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7日立案。2020年9月15日,廊坊市中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武清下朱庄分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廊坊市中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武清下朱庄分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廊坊市中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武清下朱庄分公司负担。

审判员孙刚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齐月元

裁判日期 2020-09-15
发布日期 202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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