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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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伟望农牧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黄冈市金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湖北伟望食品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湖北当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湖北伟望食品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湖北伟望农牧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湖北当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债务垫付款550万元及利息(以550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15.6%自2018年7月31日起,算至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湖北当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给付事项,限六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300元、诉前保全费5000元共计55300元,由六被告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 发布日期 | 2020-1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