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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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北循其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葛洲坝湖北襄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襄阳市恒奥汽车吊装有限公司 宜昌市兴昌施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分公司 襄阳鑫天成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一次性赔偿原告***财产损失2000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一次性赔偿原告***财产损失125515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75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6 |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