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苏州瑞恒典当有限公司
苏州苏美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苏州瑞恒典当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5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名下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代理审判员孙墨琪

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

书记员沈雯

裁判日期 2017-04-05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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