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莱芜中天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长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莱芜中天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长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款170249.75元及利息(其中140249.75元自2013年12月30日起,30000元自2015年12月30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被告莱芜中天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长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鉴定费10000元、财产保全保险服务费835元; 三、驳回原告山东长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22元、诉讼保全费198元,共计4120元,由被告莱芜中天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3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