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 安顺山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黔04执恢31号执行裁定书对被执行人安顺山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体育路、建设路交汇处的“紫鑫名苑”D栋1-15-2号房屋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08-02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